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助教选聘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研究生助教选聘工作开始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且征得导师同意。
3.申请者曾经选修过该门课程且成绩优良,对相关专业知识比较熟悉。
4.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选聘程序
1.岗位需求
详见本次聘用岗位名单(见附件1)。
2.组织应聘
3月28日-3月31日,应聘研究生与各系联系,递交《长春工业大学“三助一辅”申请表》(见附件2);各系主任与任课教师组织应聘工作(可由任课教师直接选定或面试确定),确定助教人选,并通知获聘学生。
3.结果公布
应聘结束后,研究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各系收齐附件2和附件3,将表格交给学院办公室彭悦老师,学院在官网公布受聘研究生名单,被聘助教主动与任课老师联系并参加工作,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法
受聘研究生在6月30日前,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见附件4),由任课教师填写考核意见,交学院办公室(材料楼316房间),学校根据助教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的助教酬金。未按期提交考核表的同学视为考核不通过,不发放助教酬金。
四、有关说明
1、各岗位具体工作内容、时间,由任课教师向选聘的助教确定。
2、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应尽职尽责,工作期间任课教师认为其不能胜任助教工作的,可提出终止工作要求,并根据需要可重新选聘。
附件:附件1: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信息.xls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三助一辅“申请表.docx
附件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助教岗位考核表.doc
附件5: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教管理工作办法.pdf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