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研究生复试的整体安排,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稳中求进、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试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组考工作。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兴国 王哲
副组长:孙国英
组员:徐秉锋 周德凤 王志兵
秘书:赵宝华
2、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孙国英
副组长:王哲
组员:周德凤 王志兵 刘宇 李奚
秘书:赵宝华 张钦
(二)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每组5人,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学院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职能,做好复试相关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参加复试考生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将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过程管理,强化监管措施。复试前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具体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查验,强化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4.同等学历考生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要求向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8.《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由学校统一制定,考生下载后填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月30日前,完成全校复试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复试过程管理
1.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学院按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2.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结合今年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学院的复试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移动通讯等方式及时向考生发布。充分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
4.要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加强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平台和平台的使用有充分的了解。加强对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5.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学院下载保存,由学院保留3年备查。
6.组织多批次复试的学院,复试试题应掌握同一命题标准,每一批次单独命题,不得重复使用。
7.面试过程中面试老师不应随意离开面试现场,如有离开的情况,返回后不得为其离开期间面试的考生评分。
(五)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准,专业课考试由学院组织命题、考务及评卷工作。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口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外语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六)复试程序
1.学院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上传学院网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学院以QQ群的方式与复试考生取得联系,向考生介绍复试的相关要求和平台的使用方法,进行设备调试。
3.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取得联系,向考生介绍复试的相关要求和平台的使用方法,进行设备调试。
4.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须至少提前1小时完成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亲自到场监督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具体流程:
(1)学生中英文自我介绍;
(2)英文文献阅读翻译;
(3)专家组提问。
5.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折合计算后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四、调剂
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及调剂原则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
五、录取
(一)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监督与复议
(一)纪律要求与工作监督
1.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生的复试工作,不得违犯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 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
(一)本方案由长春工业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执行。
一志愿复试安排
笔试:2023年4月3日8:30—11:30
地点:生物学专业:材料楼301
化学、新能源材料科学与技术专业:材料楼302
面试:2023年4月3日13:00
地点:生物学专业:材料楼302
化学、新能源材料科学与技术专业:材料楼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