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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8-29   来源:化生学院    阅读: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本院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实施细则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1.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20249—12月。

2.具体开题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三、开题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0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答辩委员对开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答辩委员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四、其他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内容、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执行。

2.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具体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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