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本院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实施细则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1.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2024年9月—12月。
2.具体开题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三、开题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0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答辩委员对开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答辩委员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四、其他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内容、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执行。
2.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具体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