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对2025届毕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1.全体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中期考核未通过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1. 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2024年9月—12月。
2.具体中期考核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三、中期考核程序
1.宣读中期考核答辩程序;
2.研究生汇报目前论文撰写进展、阶段性成果等情况(博士研究生至少20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考核小组对论文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考核小组指出论文撰写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修改意见;
5.考核小组做出综合评价与成绩评定;
6.公布中期考核结果。
四、其他
1.研究生须在中期考核前两周向本院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由本院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分组转交至中期考核答辩组专家进行评审。
2.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内容、形式与相关要求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