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以下2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31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25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4名同学获得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反映或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13353149663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214614014@qq.com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6日